澄清补遗
发布时间:
采购名称<
组织单位名称
采购编号
成都铁路科技创新中心工程项目钢结构钢材招标文件澄清补遗
招标编号:ZTJGBJF-CDTL-2021-024
我公司对2021年4月2日发布的《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成都铁路科技创新中心工程项目钢结构钢材招标文件》(采购编号为:ZTJGBJF-CDTL-2021-024)发布澄清补遗,变更后内容如下:
1、 第二章投标人需知附表:
货款支付方式:施工过程中,乙方按照当次确认的结算金额,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15日内按所确认当月或当次结算金额的 80 %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供货全部结束,30日内付款至所确认结算金额的85% 。封账协议签订后半年内付至最终结算额的 97 %,剩余结算款作为质量保证金,执行质保金相关条款。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适用增值税率开具与合同业务内容一致的合法的增值税发票。乙方未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且不构成违约。以上要求中标人能够按照招标人相关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
2021年4月8日
使用道具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