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粤海街道文体中心土石方、基坑支护及桩基础工程项目混凝土招标采购(二次)公告
采购编号:ZTEJ深-201888
中铁二局深圳公司粤海街道文体中心土石方、基坑支护及桩基础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混凝土已具备采购条件,现由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部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场地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十一道与科技南路交叉口东南侧,拟建建筑物为1栋8~12F/45.00~83.00m的文体中心,设3层地下室。拟建场地±0.00标高暂定4.90m,基坑坑底标高-9.50m,基坑开挖深度约14.00m。基坑周长约299.50m,面积约5466.00㎡。粤海文体中心基坑北侧为高新南十一道,支护结构距离主路12.4m;基坑东侧为南山外语学校高新分部,支护结构距离学校6.7m;南侧为本涛实验幼儿园,支护结构距离幼儿园8.3m;西侧为科技南路,距离主路17.4m。设计采用咬合桩+二道内支撑。支撑立柱下部采用Ф1000灌注桩,上部采用Ф600δ10钢管立柱,内灌C30混凝土;工程桩为旋挖灌注桩。
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一
3、付款条件:货款分期支付。结算完成后,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开具的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采购人按当月业主向其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同比例向投标人支付货款,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于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80%,余款在停供混凝土之日起三个月内平均付清,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投标人对交付物品质量的保证责任。
二、技术要求及质保期说明
1、采购物资名称及主要技术指标要求:详见附件二。
2、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投标人应保证供应材料的质量可靠,随货提供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原材质保书、第三方检测报告。
3、合同交货计划:按采购人要求交货。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员通知时间为准。
4、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投标人应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5、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为24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投标人对所供货物质量终身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价说明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或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并提供最近两年的合格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不具备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的请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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